生物學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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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哲学是科学哲学的一类,其中涉及到认识论、形而上学和伦理问题。虽然大部分科学哲学家和哲学家一直对生物学感兴趣(例如亚里士多德、笛卡尔,甚至康德),生物学哲学在20世纪的60和70年代时才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哲学领域。之后,科学哲学家开始更加重视生物学,从新达尔文主义在20世纪30和40年代的兴起到1953年去氧核糖核酸结构的发现,加上基因工程的最新进展。把所有的生命过程缩减成生化反应,和把心理学纳入更广泛的神经科学的想法也属于生物哲学的领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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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生物學哲學已经成为了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科目,並有嚴密的學科組織。發表本身的刊物和專業的協會組織。其中最大的專業組織是 ISHPSSB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國際生物學的歷史、哲学和社會学研究協會)。協會的名稱反映了該領域的跨科性質。生物学哲学可以被看作有“经验主义”的传统,并偏好于“自然主义”。许多当代的生物哲学家主要避免传统问题像“生命”与非生命的区别。反而,他们检考了生物学家的实践、理论和概念,以更好地了解生物学,将它看为一门学科(或科学领域组)。他们运用哲学来分析科学问题,并对它们的后果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