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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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現代資訊科技(網際網路、聊天室、電子郵件等)或行動裝置(藍牙/3G/4G等),對個人或群體付諸具有犯罪動機的冒犯,意圖直接或間接傷害受害者的實體、心理、名聲,造成損失。
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创研究。 (2019年12月18日) |
廣義電腦犯罪(Computer Crime)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以他人的電腦資源為標的的犯罪行為,又稱為入侵型的電腦犯罪;第二種是利用電腦資源為工具的犯罪行為,又稱為犯罪場所型的電腦犯罪。
使用現代資訊科技(網際網路、聊天室、電子郵件等)或行動裝置(藍牙/3G/4G等),對個人或群體付諸具有犯罪動機的冒犯,意圖直接或間接傷害受害者的實體、心理、名聲,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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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電腦犯罪(Computer Crime)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以他人的電腦資源為標的的犯罪行為,又稱為入侵型的電腦犯罪;第二種是利用電腦資源為工具的犯罪行為,又稱為犯罪場所型的電腦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