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古代官职名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知府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是府级行政區的地方官。原稱“知府事”,是指有其他官職者,臨時兼任此府的長官。据古代正史职官志(百官志)记载,唐朝时已有相近的权变做法,宋朝时正式设立州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明朝时才最后有了以“知府”为名的地方官职。以職級論,明、清專職知府一般為正四品或從四品,約相當於省轄市、地級市正職。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8年8月24日) 由於好古,士人經常雅稱知府為太守、郡守、明府、府公、府君、使君、府尊、太尊、黃堂、五馬等。
知府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是府级行政區的地方官。原稱“知府事”,是指有其他官職者,臨時兼任此府的長官。据古代正史职官志(百官志)记载,唐朝时已有相近的权变做法,宋朝时正式设立州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明朝时才最后有了以“知府”为名的地方官职。以職級論,明、清專職知府一般為正四品或從四品,約相當於省轄市、地級市正職。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8年8月24日) 由於好古,士人經常雅稱知府為太守、郡守、明府、府公、府君、使君、府尊、太尊、黃堂、五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