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索沃区份科索沃共和国的一级行政区划单位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区[1](阿爾巴尼亞語:Rajon,塞爾維亞語:Округ 或 Дистрикт)是科索沃行政区划中的一级行政单位。科索沃分为7个区,每个区再下分为若干市镇。科索沃区份的划分是基于联合国托管时于2000年的行政改革。 事实速览 科索沃区份, 分類 ...科索沃区份分類区位置科索沃創建法源科索沃宪法數量7人口174,235 (佩奇區) – 477,312 (普里什蒂納區)面積1,000 km2(400 sq mi) (烏羅舍瓦茨區) – 2,500 km2(950 sq mi) (普里什蒂納區)下級市镇关闭
区[1](阿爾巴尼亞語:Rajon,塞爾維亞語:Округ 或 Дистрикт)是科索沃行政区划中的一级行政单位。科索沃分为7个区,每个区再下分为若干市镇。科索沃区份的划分是基于联合国托管时于2000年的行政改革。 事实速览 科索沃区份, 分類 ...科索沃区份分類区位置科索沃創建法源科索沃宪法數量7人口174,235 (佩奇區) – 477,312 (普里什蒂納區)面積1,000 km2(400 sq mi) (烏羅舍瓦茨區) – 2,500 km2(950 sq mi) (普里什蒂納區)下級市镇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