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行政区划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秦朝自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滅齊,建立秦王朝以後,秦始皇採納丞相李斯的建議,取消分封制,廢除諸侯;行政區域管理上推行單一郡縣制,立郡縣,分天下為36郡;其後南併五嶺以南之南越地,北取陰山以南地。疆域西自隴蜀,東至遼東,北起大漠,南抵南海。
秦朝自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滅齊,建立秦王朝以後,秦始皇採納丞相李斯的建議,取消分封制,廢除諸侯;行政區域管理上推行單一郡縣制,立郡縣,分天下為36郡;其後南併五嶺以南之南越地,北取陰山以南地。疆域西自隴蜀,東至遼東,北起大漠,南抵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