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民事結合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紐西蘭民事結合於2005年4月26日生效。紐西蘭的公民結合法案在2004年12月9日於國會通過,容許同性戀者及同居人士注冊,並享有與合法夫婦等同的法律地位。[1][2]本法案被形容為“把婚姻法內所有與結婚有關的字眼改為公民結合的複製品”。它的姐妹法案,法定关系涉及草案,是在法律里去除公民结合根婚姻的区别,但是在议会里遇到障碍并缓议直到2005年。
紐西蘭民事結合於2005年4月26日生效。紐西蘭的公民結合法案在2004年12月9日於國會通過,容許同性戀者及同居人士注冊,並享有與合法夫婦等同的法律地位。[1][2]本法案被形容為“把婚姻法內所有與結婚有關的字眼改為公民結合的複製品”。它的姐妹法案,法定关系涉及草案,是在法律里去除公民结合根婚姻的区别,但是在议会里遇到障碍并缓议直到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