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街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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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街庄制為臺灣日治時期行政區劃中「街庄」設立的制度,實行於1920年10月至1945年10月間。街庄屬於臺灣地方行政制度「州—郡、市—街、庄」中,最基層的行政自治體,各街庄組成「郡」,而街庄又受郡的指揮監督,各街庄則設有街長、庄長,辦理委任事務。
「街庄」之名稱為依臺灣舊慣所命名,以跟日本內地的三級地方機關「町村制」有所區別。臺灣街庄的面積與人口亦較町村多。臺灣市街庄於1940年的平均人口超過兩萬,為同時期日本內地市町村的三倍,朝鮮府邑面的兩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