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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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和案,又稱三死囚案,或以受害者姓名稱為吳銘漢夫婦命案、吳宅血案,是1990年代台灣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三人被以「結夥強盜、強姦、殺人」等罪名宣判死刑之重大刑事案件。
2003年1月13日,三人曾一度被臺灣高等法院由死刑改判無罪,但在2007年6月29日臺灣高等法院又改判死刑[1]。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於2007年11月1日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
2010年11月12日,高等法院的再更二審再度判決無罪,但最高法院於2011年4月21日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2012年8月31日,高等法院的再更三審判決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的規定,檢察官不得上訴,本案定讞。[2]
本案部分承辦人員因辦案方法涉及刑求而遭檢察官偵查,但後獲不起訴處分。這個案件促使許多人重視中華民國刑事訴訟制度及警察制度的改善。另外,本案也堪稱中華民國司法史上最受矚目及最具爭議性的案件之一,歷經多任法務部長均未批准死刑執行令,是首件由檢察總長提起3次非常上訴及死刑判決再審後改判無罪,但經上訴發回又改判死刑的刑事案件,也是首件判處死刑後未收押被告的案件。
本案件於2012年被改編成廉政英雄戲劇系列劇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