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韻之鐘,或譯莎鴛之鐘、莎勇之鐘,該故事發生於1938年日屬台灣台北州蘇澳郡蕃地リヨヘン社(已遷村,1960年轉移至今宜蘭縣南澳鄉武塔村[1]),一名泰雅族少女莎韻·哈勇(サヨン,sayon)因替日本內地籍教師田北正記警丁(柿田警手)搬運行李,不幸失足溺水。台灣總督為褒揚其義行,頒贈予當地的紀念桃形銅鐘,該鐘即稱莎韻之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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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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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原文 | サヨンの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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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名 | サヨンのか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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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文式罗马字 | Sayon no ka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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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僅為短短一則地方新聞的泰雅族少女溺水意外,經刻意報導後,被台灣總督府用來宣揚理蕃政策的成功,並與國歌少年雙雙成為皇民化政策的宣傳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