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主义 (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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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主义(英語:Behaviorism)又稱為行為論[1],是20世纪初起源于美国的心理学流派,主张心理学應該研究可以被觀察和直接測量的行为,反对研究沒有科學根據的意识。其主要特色為以系統方法理解人類和動物行為,並假設所有行為的產生皆是由環境中的刺激所產生的反應,或是個體的生命史中所形塑而成的結果;特別個體在環境及生命史中所受到的懲罰、激勵、刺激與行為結果所造成的強化。 因此,雖然行為主義者通常接受遺傳因子是決定行為的重要因素,但他們主要仍較重視環境因素所帶來的影響。許多行為主義者認為自由意志只是一種幻覺,並認為人類所有的行為都是由先天和後天環境所決定,也就是先天遺傳基因加上後天環境所產生的結果,由人類所經歷過的聯想或者增強所造成。
行為主義結合了哲學、方法論和心理學理論。過往的深層心理學和其他形式的傳統心理學通常是難以透過實驗預測的。 行為主義的最早的衍生物可以追溯到19世紀末,愛德華·桑代克開創了效果律 ,指出行為的結果會持續強化往後的行為。
约翰·华生在二十世紀上半葉開創了方法學的行為主義,他反對內省的研究方法,主張以純實驗的方法研究心理學。伯爾赫斯·弗雷德里克·史金納則對傳統的心理學研究提出了道德上的問題,主張運用实用主义研究心理學。約翰·布羅德斯·華生與伊万·巴甫洛夫探討了古典制約的刺激與反應過程,史金納則探討了操作制約,指出結果會產生後效強化,及能夠產生控制性以及作為行為的前因。史金納也在1930年代,主張包括思想與感覺等的私人因子也應該與可觀察的行為一樣受到變量控制,其哲學被認為是激進行為主義的基礎[2]。
與行為主義路線大相逕庭的精神分析学也在20世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