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行政法(德語:Verwaltungsrecht)是有关行政的主体及职权、行为、程序、违法及责任和救济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 行政法被認為是公法的一個分支。 行政法與政府行政部門的決策活動密切相關。行政法規範國家與其公民之間的關係,以及各種行政機構的運作及其相互關係;行政法同時確保公民的權益不受行政行為侵害,或權益在遭侵害時確保其尋求救濟的可能。 大陸法系國家通常有專設的行政法院來審查根據該法律系統作成的決定。
行政法(德語:Verwaltungsrecht)是有关行政的主体及职权、行为、程序、违法及责任和救济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 行政法被認為是公法的一個分支。 行政法與政府行政部門的決策活動密切相關。行政法規範國家與其公民之間的關係,以及各種行政機構的運作及其相互關係;行政法同時確保公民的權益不受行政行為侵害,或權益在遭侵害時確保其尋求救濟的可能。 大陸法系國家通常有專設的行政法院來審查根據該法律系統作成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