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導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訓導為中國古代文官官職名,在清朝之位階為從七品。訓導職能通常為輔佐府教授、州學正或縣教諭,為基層官員編制之一,主要功能為負責教育方面的事務。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該官職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