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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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權(英語:Empowerment),也譯為賦能、充權、充能、授能、培力等,有不同的定義解釋。根據社區心理學家(如Rappaport,1987;Rappaport,1992;Perkins & Zimmerman,1995)的一般說法,賦權乃是個人、組織與社區藉由一種學習、參與、合作等過程或機制,使獲得掌控自己本身相關事務的力量,以提昇個人生活、組織功能與社區生活品質。根據研究顯示,覺察的控制感(英语:perceived control)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減少心理壓力,能預測正向的健康行為,並與促進社會行動及政治參與有關。[1][2][3][4]赋权的思想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英国互助协会和19世纪美国的定居运动等。赋权理论在社会工作中相对较新,借鉴了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知识,强调个人和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依赖。[5]赋权的基本假设有四个,分别是:(1)压迫是一种基于结构的现象,影响个人和社区;(2)人们和社区有解决问题的力量和资源,能够抵抗制度化的压迫;(3)赋权涉及关注个人和环境的相互作用;(4)赋权是一个过程和一个结果。[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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