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促成的性侵犯
俗称迷奸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藥物促成的性侵犯(英語:Drug-facilitated sexual assault,DFSA),也稱為迷姦,描述的是在某人因受任何精神藥物(例如飲酒,或是被故意施加的約會強姦藥物)的影響而喪失行為能力之後,受到的性侵犯(強姦,或是其他方式)。這種強姦的形式也被稱為掠食者強姦(predator rape)。由相識者所造成的強姦,其中有75%的案例都涉及酒精和/或藥物。當受害對象同時攝取藥物與酒精時,會導致意識喪失,而無表達性合意的能力。[1]
研究人員發現,酒後強姦是針對女性性暴力中最為常見的形式。[2]DFSA與其他類型的強姦一樣,是種暴力犯罪(英语:violent crime),是由肇事者的性享樂主義和應享權利(英语:entitlement)導致的結果。[3]在DFSA的案例中,大多數的受害者是女性,而大多數肇事者是男性。[3]
在台灣,趁受害者喝醉時性侵的行為俗稱撿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