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陋,或稱醜、難看、不吸引人、沒吸引力等,是一種被視為令人厭惡(反感)的(視覺)特徵的美學評價用語,就人而言,它可以與外表和性格有關,也可以與藝術作品和物品等有關。 它是由一個人、一個文化或一個時代的主觀感知來定義的,是美的對立面。
醜陋與噁心的、異常的等形容相關聯。醜陋的感覺通常是由於偏離集體或個人規範或理想而引發的。
被認定為醜陋可能會招致相關的負面連帶評價。[1] 有一些研究表明,外貌被認定為醜陋的訴訟參與者,經常獲得較嚴厲的司法判决結果[2][3]。
对外表被認定為丑陋者的歧视或偏见有时被称为外貌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