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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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諾派(英語:Mennonites),又譯門諾會,是屬於以弗里斯蘭的門諾·西蒙斯命名的再洗禮派教會社群的基督教團體成員。西蒙斯透過其著作闡明並正式化早期瑞士籍創始者所提出的教義;門諾教派的早期教義建立在對耶穌的使命和事工的信仰之上。儘管當時在許多天主教會與新教為主流的地區受迫害,最初的再洗禮派追隨者仍堅決擁抱其信仰信念。發表於1632年的多德雷赫特信經(Dordrecht Confession of Faith)中編纂了一套早期的門諾教派綱領[1],各個團體並不堅持共同的信仰或信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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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早期門諾派信徒沒有為信仰戰鬥,而是逃到鄰近國家;逃亡地區的統治者家族對這些信仰持寬容態度,使其得以倖存。多年來,門諾派教徒因其對和平主義的承諾而被稱為歷史悠久的和平教會之一。[2]
在21世紀社會中,門諾教派有時被描述為具有不同種族血統的成員之宗教教派[3][4],或者既是一個族群又是一個宗教教派。門諾派教徒對這個問題存在爭議,一些人堅持認為他們只是一個宗教團體,另一些人則認為他們形成了一個獨特的族群。[5] 歷史學家和社會學家越來越開始將門諾派教徒視為一個民族宗教群體[6],其他人也開始挑戰這種觀點。[7] 也存在關於“門諾族族裔”一詞的討論;許多保守的門諾派團體,在日常生活溝通中多使用賓夕法尼亞州的德語、門諾低地德語或伯爾尼德語(Bernese German),因此符合「族群」概念的定義,而發展中國家的更自由的團體和皈依者則不然。
世界各地的會眾體現了門諾派實踐的全部範圍,從“樸素人群”(Plain people)到那些在穿著和外表上與一般人群無法區分的人。門諾派教徒遍布全球六大洲87個國家的社群。[8] 在加拿大、剛果民主共和國、埃塞俄比亞、印度和美國有大規模的門諾派教徒群體。[8] 在阿根廷、伯利茲、玻利維亞[9]、巴西、墨西哥、烏拉圭[10]、巴拉圭[11]和哥倫比亞[12]有門諾派殖民地。荷蘭相對較小的門諾派教會仍在門諾·西蒙斯出生的地方繼續存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