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奇木伯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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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木伯克(维吾尔语:ھاكىمبەگ,拉丁维文:hakim beg)是清代新疆回部各伯克中官階最高者,總管一城之穆斯林事務。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定為額缺,阿克蘇、伊犁等大城的阿奇木伯克為正三品官。阿克蘇、烏什、庫車、喀什噶爾、葉爾羌、和闐的阿奇木伯克號稱“六大城伯克”。光緒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廢除了伯克官職,阿奇木伯克僅作為榮譽頭銜保留。
“阿奇木,回語(維吾爾語),聽政公平之謂,總理城、村諸事務”[1],“職繁權重,為諸伯克之冠”[2]。在伊朗、烏茲別克,阿奇木有法官、統治者之意。[3]
阿奇木伯克隸屬於當地的駐紮大臣。秩品從三品到六品不等。三品、四品阿奇木伯克須穿官服,剃髮蓄辮。與其他伯克一樣,阿奇木伯克僅管理本城的穆斯林居民及浩罕等國僑民事務。旗人、漢民及戍邊犯人不歸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