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興和議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隆興和議,又稱乾道和議或大定和議,是南宋與金朝於隆興北伐後,在宋孝宗乾道元年或金世宗大定五年(1165年)達成的和議,使宋金兩國換來其後四十年的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