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入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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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出入境事務相當頻繁,在2005年內的出入境旅客達1.914億人次。而香港的出入境事務主要由入境事務處負責,除了對經海陸空三路出入境的人士施行管制之外,還有為香港居民辦理各類證件,包括處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有關的申請及根據《香港基本法》而提出的居留權聲稱、簽發旅行證件和身份證,以及辦理民事登記手續 (即生死和婚姻登記)。
此條目需要更新。 (2017年7月6日) |
本條目為 香港人口及文化系列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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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香港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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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出入境事務相當頻繁,在2005年內的出入境旅客達1.914億人次。而香港的出入境事務主要由入境事務處負責,除了對經海陸空三路出入境的人士施行管制之外,還有為香港居民辦理各類證件,包括處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有關的申請及根據《香港基本法》而提出的居留權聲稱、簽發旅行證件和身份證,以及辦理民事登記手續 (即生死和婚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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