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專營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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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營巴士(Franchised Buses),俗稱「專利巴士」,是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30章《公共巴士服務條例》(Public Bus Services Ordinance,下稱「《條例》」)所提供的公共巴士服務,此條例旨在就批予專營權以在指明路線經營公共巴士服務,就該等服務的經營及維持的規管,以及就其附帶和相關事宜,訂定條文。
過往香港一直使用「專利巴士」一詞,但其實此詞並沒有《公共巴士服務條例》內出現。《條例》內的正寫為「公共巴士服務專營權」(Public Bus Service Franchises),並將擁有「公共巴士服務專營權」的法團定義為「專營公司」(Grantee),即外間俗稱的「專利巴士公司」。但現時政府已開始改用正名「專營巴士」。因為歷史因素,按公共巴士服務專營權營運的車輛一般仍以「專利巴士」稱呼,如政府豎立的交通指示牌上的「專利巴士例外」(Except Franchised Buses)。
由於香港是全球少數沒有任何公營公共巴士服務的城市之一,故此港英政府制定《條例》嚴格監管私營公共巴士服務及管制專營公司利潤,保障公眾利益;但《條例》同時保障專營公司免受競爭威脅,同時獲得燃油免稅優惠(但現時由於香港政府推行環保柴油稅項寬免,因此非專營巴士亦已經毋須繳付柴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