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3年硬幣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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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3年硬幣法令》(英語:Coinage Act of 1873)又称《1873年铸币局法令》(Mint Act of 1873),编号17 Stat. 424,是全面修订美国铸币局相关法律的法案。法案禁止人们将白银送到美国铸币局打造成拥有完全法定货币地位的标准银元,美国的金银复本位至此划上句点,全面进入金本位时代。受此影响,法案之后多年争议不断,期望通货膨胀的人们谴责法案是“1873年的罪行”(Crime of '73)。
事实速览 其他簡稱, 全名 ...
其他簡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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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 | 修改和修正合众国铸币局、冶金化验机关和造币相关法律的法案 |
俗称 | 1873年的罪行 |
立法机构 | 第第42届屆美国国会 |
生效日期 | 1873年4月1日 |
引用文献 | |
公法 | 42–131 |
法律汇编 | 17 Stat. 424 |
立法历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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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7年硬幣法令》早在1869年已显过时,财政部长乔治·S·鲍特韦尔要求货币副监理约翰·杰伊·诺克斯起草修订法案,再经俄亥俄州联邦参议员约翰·舍曼在国会提出。此时白银价格甚高,很少有人会将之送到铸币局铸造成币,但诺克斯及其他官员准确预见包括康斯托克矿脉在内的多个白银富矿会促使银价下跌,导致大量银币涌入市场,届时金本位将岌岌可危。法案在国会等待批准的前后近三年间,很少有人想到此举会终结金银复本位,国会议员辩论的主要是其他规定。除中止标准银元授权外,法案还将三种低面额硬币作废。1873年2月12日,法案经尤利西斯·辛普森·格兰特总统签字生效。
1876年银价下跌后,生产商将银块送到铸币局,希望将其铸成硬币,但却得知这已为法律所不容,由此引发的政治争议影响深远,一直持续到19世纪结束,民意分裂成相互对立的两大派系,一派坚持金本位和通货紧缩,另一派则相信自由铸造银币是经济繁荣的必要手段。有传言称法案的批准过程腐败丛生,但缺乏实质证据。1900年将金本位明确写入法律后,美国最终在1971年将法案彻底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