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死刑存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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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e just translated the article but i feel a bit strange. i hop anyone can help edit some phrase. thx --秋鈴 16:32 2006年6月14日 (UTC)
引用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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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老是引用個人Blog上的說法和個人心得,作為理論依據(單純個人研究心得欠缺代表性,又違反wiki準則的);個人Blog頂多可以拿來作為證明某項事實存在的例子而已。
你這樣說法不正確,廢死團體是一個學者組織,而支持死刑方的是整體大眾,你這樣的主張明顯是要惕除死刑方的發言,既然是爭議性辯論話題,明顯增加自己支持方的發言卻以來源作為理由來排除另一方的說詞很不恰當,這行為是違反維基準則的。--chenjo (留言) 2010年5月27日 (四) 03:13 (UTC)[回复]
我是指支持死刑方要拿有代表性團體或人物具有嚴肅與學術性的言論,以增加說服力與參考價值。支持死刑方可以參照此條目在其他語言維基的作法。維基準則是要符合「中立观点」、「可供查证」及「非原創研究」三大方针。部落格上的個人想法明顯不符合。
內文中有人直接引用李茂生老師發表的文章原文,既沒有標示引用來源,也沒有註釋,很可能會有侵權問題。Oikeiosis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21:16 (UTC)[回复]
- 支持兩位的看法,應該移除非公正的參考來源,使條目符合維基準則,所以我先移除了部分失效連結和部落格信息。且應多拿些大陸及各國的資料相互佐證,畢竟這條目不應只是談論台灣的情形。Steven81514(留言) 2012年12月23日 (日) 15:56 (UTC)[回复]
支持死刑的論証,有康德跟盧梭等死灰(留言) 2018年12月14日 (五) 08:51 (UTC)[回复]
論點的客觀性
死刑的优劣比较偏向废除一方, 有失公允. --Pagan 03:48 2007年12月21日 (UTC)
- 死刑已存在不知多少世紀,廢除(廢死)也只不上個世紀中才漸漸出現各國,死刑制度根久已長,何需多詳述?大部份都理解死刑存在必要,可是廢死所能理解的算是少數,多數人不解或是觀念問題,所以廢除議題自然呼聲而起,討論自然出現,只是存在這一面沒太多人下來論述,如此而已,何來失公允? 。All my loving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02:10 (UTC)[回复]
[理據]這段為何反對廢除死刑方的理由大多是帶有情緒化的語氣?編寫的人是有意要製造反對廢除死刑方的負面形象嗎,如果不是希望能修正為客觀的申論語氣--chenjo (留言) 2010年5月1日 (六) 07:36 (UTC)[回复]
死刑的优劣比较偏向废除一方, 有失公允. --Pagan 03:48 2007年12月21日 (UTC)
- 現在的寫法已更偏向废除一方。Estartenf843h3er201105 (留言) 2011年10月27日 (四) 12:54 (UTC)[回复]
- 現有的對死刑的研究成果似乎是偏向反對死刑的。死刑嚇阻力似乎是一個爭辯的焦點(死刑相對無期徒刑的嚇阻力,至今依舊有爭議);而成本問題,至少就美國部份的研究結果來看,似乎是對死刑存續不利的。(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1052800444 )
- 個人意見:若死刑的嚇阻力明顯較高,今天這嚇阻力就不會成為焦點,而死刑存廢也不會有如此大的問題,不過這是個人的看法,千萬不要寫進條目裡。
- 我對這問題有自己的看法,不過寫條目是另一回事,不能偏廢--高坂桐乃@キリリン氏 2012年2月5日 (日) 10:33 (UTC)[回复]
死刑存廢焦點:
- 支持死刑的理由:應報、死刑是補償受害者及其家屬的好方法、死刑對重大犯罪較具嚇阻力、死刑可大幅節省牢獄成本、死刑可阻止某些罪犯再犯、民意高度傾向支持死刑
- 反對死刑的理由:人權、死刑不是補償受害者及其家屬的好方法或不能誤罰為賠、死刑事實上不具更多嚇阻力、死刑不會比較便宜、死刑冤獄不可挽回、國際人權主流反對死刑
- 支持死刑與反對死刑爭鋒相對的點:嚇阻力、成本、應報與人權
似乎比較常見的大概就是這幾點,繞來繞去似乎也是在這幾點之上,歡迎大家補充與修正--高坂桐乃@キリリン氏 2012年2月5日 (日) 10:33 (UTC)[回复]
盡量保存原意把大綱和支持與反對論點概要清理了一番,有些純主觀敘述刪了--FiniteStateMachine(留言) 2015年6月7日 (日) 17:05 (UTC)[回复]
關於高植澎案
請不要再重複這些與死刑存廢無關的情緒性指控,如果連續撤銷都還繼續下去,我會直接把整個段落刪除,直接替換別的案例。 Oikeiosis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03:57 (UTC)[回复]
台湾死刑存废问题
此篇以台湾人的视角去讨论死刑存废,是不是应该改名为“台湾死刑存废问题”呢?言论引据都缺乏地域中立性 Flywhc (留言) 2010年5月28日 (五) 16:58 (UTC)[回复]
大陸遲早也要面臨這國際壓力的,也歡迎大陸維基人以大陸方的角度來參與--chenjo (留言) 2010年5月28日 (五) 17:54 (UTC)[回复]
- 已經修改,以台湾人的视角去讨论死刑存废已移動至「中華民國死刑制度」
話說
話說「廢除死刑的理由」的這一段應該可以和「死刑的優缺點與關於死刑存廢的各種看法」這一段做合併,不知大家的意見如何?--Bi oci emke demesi. Nyalma de tusa arambi! 2010年4月12日 (一) 13:06 (UTC)[回复]
- 可以和最後編輯「廢除死刑的理由」的作者討論,是不是可以整合。All my loving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3:3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