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開發
包括与建筑物和土地有关的多方面业务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不動產開發或房地產開發(英語:Real estate development, or property development)是一個業務流程,涵蓋範圍包括整建和轉租現有建築物,購買原始土地,以及向他人出售已開發土地(英语:developed land)或地塊。不動產開發商是協調所有這些活動的人和公司,將想法從圖紙變成財產。[1] 開發商通過這個業務流程,以增加土地或房地產的價值,並從開發中獲取利潤,這是不動產開發的主要目標之一;不僅於此,將不動產開發至其最高最佳使用(英语:Highest and best use)價值,才是不動產開發過程的基礎概念。
開發商在整個過程之中,都與許多不同行業人員進行合作,包括建築師、城市規劃師、工程師、測量師、檢查員、承包商、地產代理、律師、物業管理等。在英國的城鄉規劃(英语: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背景下,「開發」的定義是根據1990年《城鄉規劃法(英语: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ct 1990)》第55條所述,指在土地的地上或地下進行建築、工程、採礦或其他作業,或對任何建築物或其他土地的用途,作出任何重大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