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要的醫療照顧
暴利驱使医药产业中增加对患者的剥削性强制消费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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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要的醫療照顧(英語:Unnecessary health care)又稱過度治療、過度醫療(overutilization、overuse、overtreatment),指的是提供的醫療照顧份量或者是產生的成本,都高於應有的程度。[1]在美國,醫療衛生成本佔GDP的比例,是已開發國家中最高,過度使用是造成這種高支出的主要原因,估計在2012年,過度使用約佔其醫療衛生支出的三分之一(2.6兆美元中的7,500億美元)。[2]
導致過度使用的因素包括:要求醫事人員做更多的事,因此要支付更多的錢(按服務收費支付模式)、擔心有日後訴訟而多做防禦性醫療、消費者不是付款人(無論是由公共保險,私人保險,或是兩者代患者支付),不會產生需求的價格彈性的結果。[3]這些因素導致醫療系統中的各方(醫生、患者、藥廠、設備製造商)都缺乏約束醫療衛生價格的足夠動機,因此無法控制過度使用。[1][4]付款人(例如國民健康保險系統,或是聯邦醫療保險和聯邦醫療補助服務中心(英语:Center for Medicare and Medicaid Innovation)(CMS))會強調根據醫療必要性作為付款的條件。但是,必要與否之間的分際,存有相當的主觀性。
嚴格來說,過度治療是指不必要的醫學干預,包括對可自癒疾病的治療(過度診斷(英语:overdiagnosis)),或對僅需有限治療的疾病給予廣泛的治療。
從經濟上講,它與過度醫療化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