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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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信經或宗徒信經(唐朝景教譯作師利海經[1]),是基督宗教三大傳統《信經》之一。使徒信經被視為早期基督教會信仰的敘述,很可能寫於第一或二世紀的「辯士時期」,主要目的是要澄清信仰內容,特別是回應當時已被判为异端的諾斯底主義。[2]《使徒信經》共有12句,分成3部分寫作。第一部分相信全能的天父,用來對抗馬吉安派。第二部分相信耶穌基督是真正的人也是真正的神,用來對抗義子說、幻影說、神格惟一論。第三部分相信聖神、教會、赦免及復活之恩,除了對抗神格惟一論外,也澄清諾斯底派靠知識得救的論點。[3]
根據教會傳統,使徒們最後一次聚集在耶路撒冷,準備到世界各地傳福音,每人寫一條信仰原則,十二個使徒寫完後就握手分別,從此大家沒有機會再見面,一個一個為主殉道,一個一個被殺在遙遠的他鄉。雖然很多人以為使徒信經是由使徒寫成的,但後來證實使徒信經是在最後一位基督使徒聖約翰(或译“聖若望”)亡故後才逐漸編寫成現今的樣本,最早可追溯至250年以前辯士時期的信仰標準。之所以會被稱為使徒信經,是因其信仰中心是建立在基督使徒的教導上。[4]
而使徒信經這個名詞則至八世紀才出現。[3]現今,此信經通用的文本基本定型於6-7世紀。基本上除了东方礼教会(正教会、东方正统教会和東儀天主教會),大部分基督教教派如天主教會(羅馬大公教會)、拉丁礼正教會、聖公宗(安立甘宗)、信义宗(路德宗)和其他新教教教派都会在儀式裡頌念此經。
此信經並不像後來的《尼西亞信經》以及其他信經那樣進一步探討耶穌基督的本性。故此,在《尼西亞信經》闡明耶穌與父神本質相同此教義前,兩個被視為異端的亞流派和一位论派的許多教會人士也宣稱接受《使徒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