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明鴻 (法官)
臺灣最高法院院長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吳明鴻(1953年10月25日—[1]),中華民國法官、檢察官,曾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明鴻於政大法律系畢業後取得政大地政研究所碩士學位,司法官訓練所第十八期結業,歷任新竹、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檢察官、桃園、板橋地方法院法官、新竹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法官兼庭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行政法院評事、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台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兼院長等職位,亦曾擔任台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院長。[2]
吳明鴻(1953年10月25日—[1]),中華民國法官、檢察官,曾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明鴻於政大法律系畢業後取得政大地政研究所碩士學位,司法官訓練所第十八期結業,歷任新竹、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檢察官、桃園、板橋地方法院法官、新竹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法官兼庭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行政法院評事、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台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兼院長等職位,亦曾擔任台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院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