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枪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手槍(英語:handgun)舊時也稱手铳、拳銃[1],是一类可以单手持握进行射击的小型短管輕兵槍械,多用於近戰和自衛,发射穿透力和停止作用都远低于步枪弹的手枪弹,一般有效殺傷距離不超过50米(160英尺),实际常用距离不超过20米(66英尺)。现代手枪大多是连发枪械,最常见的主要是半自动手枪和转轮手枪,除此之外还有以多管德林加手枪为代表的较为小众的袖珍防卫手枪。与需要双手持握并抵肩操作的长管枪械相比,手枪更易于隐蔽携带,而且更适合在不利于施展活动的狭窄空间内使用,但射击的精准度和抗拒后坐力的稳定性都大大逊色。
此條目已列出參考資料,但文內引註不足,部分內容的來源仍然不明。 (2021年8月20日) |
此條目可参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来扩充。 (2020年2月19日) |
在實際應用中,手枪大多由执法人员和保镖執勤時配帶,主要用来针对无武装或仅具有低程度武装(携带冷兵器或火力较弱的手枪与单发枪械)的无护甲目标并威慑其服从,以便实施逮捕或逼迫其退避。在軍隊中,手槍一般除了配發軍官等具有指揮职务的管理人員外,大多都由空軍飛行員、海軍艦艇警衛、特種部隊、军警等作为备用武器配帶,攜帶的目的也並非击杀目標,而是便於近距离自卫或压制目標为安全脱身撤离创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