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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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坎事件,又稱烏坎村事件,是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汕尾市所屬陸豐市烏坎村的一宗群体事件。
事实速览 日期, 地点 ...
烏坎村口之一幢建築,上面寫着「毀我耕地,貪官必懲」;右為烏坎村內之派出所 | |
日期 | 2011年9月21日─2012年4月 2016年6月─2016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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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東海街道烏坎村 |
参与者 | 陆丰市乌坎村民 |
结果 | 第一次爆发:由副省長成立工作組處理,村內以民主選舉重選村委會成員與村民代表,土地問題仍未完全解決。 第二次爆發:村民委員會主任和多名村民代表被警方逮捕,在抓捕過程中多次發生警民衝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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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抗爭發生於2011年,肇因於土地被村委會成員私下變賣問題,村民代表過去兩年十數次之上訪仍絲毫沒有解決之下,村民與地方政府發生矛盾所衍生。過程裡發生村民薛錦波被刑事拘留時突然死亡[1],激起村民對於政府的不信任感而爆發對抗,最後由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朱明國牵头成立工作組介入結束雙方對峙局面。
第二次抗爭肇因於村民一直到2016年為止,都未能討回被侵佔的土地,烏坎村民原計劃召開村民大會商討相關事宜,村民委员会主任林祖恋(原名林祖銮)被警方带走,於是烏坎村民遊行聲援林祖戀。爾後警方清晨突襲烏坎村,抓捕多名村民代表爆發警民衝突,造成中国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起流血群体事件。
面對地方政府強大的壓力,甚至付出性命為代價,烏坎村村民堅持要求返還土地,因而引起國內外媒體的關注。過程中村民一人一票選舉出了自己的村民委員會,曾被讚譽為“中國基層民主選舉典範”、“社會管理創新”,有人將其與中國小崗村相類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