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理模式 (犯罪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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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行為的精神病理模式(英語:psychopathological models of deviance,或譯為:心理病理模式)曾主宰過精神病患/心理疾患的犯罪預測與矯治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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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犯罪原因的認識和犯罪(再犯)預測上,精神病學模式重視的變數主要是與精神問題、心理問題相關的,像是:精神分裂、焦慮、重度憂鬱、躁鬱症等等。——雖然實際上這些因子的預測力大多很弱,相關係數最高的也不到0.3,不過學界還是曾追逐這條錯誤路線好一段時間。[1]
與精神病理模式競爭的是犯罪心理學上的通用理論(或稱:一般化理論,general theory)。「通用」一詞意味著:不論什麼類型的犯罪人(暴力/非暴力,精神疾病/精神正常,性犯罪/非性犯罪)都可適用社會心理學和普通人格心理學的研究成果來認識和矯治。這方面當前最成功的模式是起源於加拿大社會心理學界的「一般人格與社會認知學習理論」(英語:General Personality and Cognitive Social Learning Theory)。